「中聯油脂問題油品事件」團體訴訟申辦公告


  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於7月3日公布第二波問體油品流向追查結果,證實本校團膳廠商於4~5月份購買福壽沙拉油(批號C22104260)為第二波稽查結果之問題油品。依據台中市市政府教育局來文指示,在校期間曾食用到公告問題油品所烹飪午餐之學生及教職員工,本校將協助彙整有意提起團體訴訟之教職員工生表件,透過「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協助辦理訴訟,本次訴訟作業皆以「學校」為單位進行收件與申請,未來如獲法院判決賠償,賠償金亦將匯入各學校帳戶,再由學校發放給受害師生。本項團體訴訟完全採「自由意願」,請教職員工及家長自行決定是否有意願申請。

 

一、參與本校協辦團訟資格:(期間:115年4月24日~5月26日食用到有問題油品者)

● 114學年度高中部一、二年級及114學年度畢業生。(曾訂購華中堂餐食之學生)
● 114學年度國中部一、二年級及114學年度畢業生。(團膳學生)
● 全體教職員工。

相關注意事項及表單可至消保協會官網下載,完成填寫,於115年10月5日(一)前,送(寄)至總務處午餐秘書彙整。
有關問題油品校園團體訴訟流程,該協會已公告於網站 致癌沙拉油校園團訟網址
(消保會中聯油品團訟網頁https://www.cpat.org.tw/page/news/show.aspx?num=326)

 

二、訴訟權益與賠償說明:

目前消保協會針對本案,主張之民事損害賠償求償金額為每人財產損害新臺幣 12 萬元及精神損害 20 萬元,共計 32 萬元。未來若獲法院判決賠償,賠償金將由學校代收並全額代發給參與訴訟之師生。參與本案消費者無須負擔團體訴訟費,惟消費者證據準備的影印文件費用、郵資費用以及若勝訴有判賠的匯款手續費則由消費者自行負擔。(註:此求償金額僅為消保協會之訴訟主張,實際賠償金額及能否獲賠,仍須依法院最終判決為準)。

 


三、申請方式與應備文件

本次團體訴訟收件以「學校」為單位,彙整有意提起團體訴訟之受影響教職員工生資料,每位要參加團訟學生均須填寫以下三張團訟相關表格及戶口名簿影本。班別請填寫「吃到問題油品時」當時的班級。教職員工有食用到問題油品,亦可併同學校參與團訟,團訟表格(將「學生」二字劃掉、免填班級,法定代理人欄位留空,僅需於請求人處簽名即可)

(1)團體訴訟請求人基本資料表 (點我下載)
(2)請求權讓予同意書 (點我下載)
(3)無與業者達成和解切結書 (點我下載)
以上三份表單可於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列印,皆須正本繳交及A4單面列印,若有其他損害之證據資料影本,請一併繳交。不可使用訂書機(請用廻紋針)。申請表中的「請求人」和「立書人」須請學生親自簽名。同一家庭之兄弟姊妹請分開獨立填寫。
(4)戶口名簿影本(含父母與請求之學生,雙親共同監護:父母雙方簽名,單獨監護:附詳細記事戶口名簿影本,由單獨監護人簽名。教職員工須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 家長請自行上網列印應備文件並填寫完成。本校僅代為彙總送件,請務必自行確認文件是否齊全,恕不代為檢核文件,若因送件資料缺漏造成資格不符,恐影響自身權益。
 ● 請務必於115年10月5日(一)前,送(寄)至總務處午餐秘書林小姐彙整。學校將協助轉交台灣消費者保協會及教育局,逾期即不再受理協助送件。

 

 四、聯絡窗口

 ● 繳件:填寫及繳件問題請洽本校總務處午餐秘書 林小姐 電話:04-23934712分機140
 ● 訴訟諮詢:本案進度、期程及相關問題請洽台灣消保者保護協會 林小姐 電話:07-970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