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高級中學圖書館借書遺失損毀賠償辦法
一、本辦法依據本校圖書館借書規則第十一條訂定之。
二、凡遺失本館圖書,須自行購買相同書籍(書名、作者、出版社均相同)賠償。
三、如有毀損本館圖書,以致不堪閱讀使用者,本館得予拒收,讀者應負賠償之責,賠償原則同前。
四、借書者遺失、損毀圖書應於十日內賠償之,逾期未辦理者,通知導師及家長協助解決。
五、本辦法經本校校務行政會議通過後施行。